男子非礼12岁继女,被妻子警告后没有收手,反而变本加厉,偷拍继女冲凉画面,甚至趁家里没人时指侵继女,星期四(5月22日)早上被判坐牢九年七个月,鞭打11下。

被告是36岁的本地男子,他面对八项包括非礼、偷拍以及性侵等控状。控方以三项提控他,余项待法官下判时考虑在内。

受害者是被告的继女,案发时12岁至15岁。为保护受害者,法官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露继女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名字。

案情显示,受害者母亲在2015年12月27日嫁给被告,受害者当时八岁。

受害者与被告感情要好,会称呼被告为“父亲”。被告会带受害者骑脚车和钓鱼,也买电脑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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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2020年某一天晚上,被告溜进受害者的房间,躺在她身旁,非礼受害者胸部和私处。

受害者被吓醒,她在被告抽出手假装睡觉时,到房间将母亲叫醒,说自己遭被告非礼。

受害者母亲在质问被告后,警告被告以后不能与受害者同床,两人也不能亲近。

不过被告没有理会,2023年再次犯案,用手机偷拍受害者冲凉的照片和视频,结果被受害者发现。

同年7月25日,受害者因前一天踢藤球觉得脚酸,要求被告为她按摩脚踝。岂料被告趁机非礼受害者大腿,也在受害者睡觉时非礼她的私处并指侵她。

被告事后求受害者原谅,保证不会重犯,岂料他隔天又非礼受害者的臀部。

受害者隔月21日,询问老师有关贞操的事,并在老师的追问下透露自己的遭遇。

哑忍四年不敢求助

控方指被告滥用年幼继女对他的信任干案,要求法官判他坐牢九年七个月至10年三个月,外加打鞭11下。

控方指出,被告多次非礼和性侵受害者,她哑忍四年,期间不敢向他人寻求帮助,甚至选择自残面对痛苦,因此有必要严惩被告。

律师代被告求情时说,被告为自己的罪行感到愧疚。他在事发后仍照顾受害者,也会带她去骑脚车等,希望法官考虑判被告坐牢七年鞭打11下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