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购物,真偷窃!阿叔到金店看金链,趁店员去取货时,将两条价值逾7000元的金链放入裤袋,再称要去提钱付款,伺机离开。
被告是56岁的无业汉拉赫马特,他面对五项控状,星期三(6月11日)承认其中两项偷窃罪,法官将余项纳入考量后,判他坐牢11个月。
根据案情,2022年10月25日,被告到远东商业中心(Far East Plaza)的一家商店,自称来自吉隆坡,想给母亲和妹妹买包,以及给员工买腰带。当时,女老板(75岁)的手提包放在柜台后方的地上,没拉上拉链。
被告让女老板帮他打包腰带,并乘机将她包里的鳄鱼皮钱包(价值500元)偷走。
不久后,被告称身上现金不足要去提款,女老板把他送到电梯后,感觉被告举止可疑,结果在检查个人物品时,发现钱包已不翼而飞。钱包内除了信用卡、身份证、会员卡等,还有1700元的现金。
被告于2024年8月19日被传召到东陵警署问话,却在保释期间再犯。
调查揭露,今年4月11日下午2时29分,被告故技重施,到乌节路幸运商业中心(Lucky Plaza)一家珠宝店,假装看金制摆设品和金链,然后询问某种款式的金链。
珠宝店经理随后到店里的小房间找被告想看的金链,被告便伺机从没有上锁的展示柜里拿走两条金链,放入裤袋里。
接着,被告称不够钱需要去提款,随后就带着总价值7103元的两条金链离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