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狱警涉嫌接受囚犯贿赂,协助对方带违禁品进入樟宜监狱,因涉贪污罪被控上庭。
涉案人是39岁的阿斯里,事发时是新加坡监狱署的狱警。阿斯里星期五(7月25日)在国家法院被控五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
综合贪污调查局的文告和控状内容,从2021年8月至2022年6月间,阿斯里被指七次受贿,接收一名囚犯尤索夫(50岁)共3700元贿赂,作为协助对方带违禁品进入樟宜监狱的报酬。
这些违禁品就包括杂志、裸照和处方药等。
文告说,另两名囚犯洪伟宏(37岁)和穆拉理(36岁),也被指在其中几次的贿赂事件中,协助狱友尤索夫向阿斯里行贿。
三名囚犯也在同一天被控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罪名;尤索夫面对五项控状,洪伟宏和穆拉理则各自面对一项控状。尤索夫和穆拉理目前仍在监狱服刑。
星期五被控后,除了洪伟宏,其余三名被告都没有聘请律师,三人也在庭上表明有意认罪。法官于是将阿斯里、尤索夫和穆拉理的案件展期至9月5日进行认罪聆讯,洪伟宏的案件则展期至8月22日过堂。
贪污调查局强调,新加坡对贪污采取零容忍态度。当局会调查所有与贪污相关的投诉和举报,包括匿名举报。公众可通过贪污调查局网站、电邮或电话等方式,向当局举报任何贪污行为。
根据防止贪污法令第六节条文,贪污若罪成,违例者将被判最高10万元罚款,或最长五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新加坡监狱署发文告确认狱警阿斯里因涉贪污罪,被控上法庭。
根据文告,监狱署在2022年10月10日接获通报,指阿斯里收钱为囚犯带裸照。当局随即展开内部调查,证实阿斯里确实收了一名囚犯的钱,为对方带裸照进入监狱。
当局将案件转移至贪污调查局,并全力配合贪污局的调查。阿斯里已被令停职领半薪,直至案件审结。
监狱署强调,监狱署人员须奉公守法,并遵守最高的纪律标准。对于犯罪者,当局将依法严惩,包括将他们控上法庭。(人名音译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