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青年借钱租车出车祸,又无力承担8400元损失,结果遭六人围殴,其中一名被告认罪后被判坐牢18个月,罚款800元,鞭打一下,各级驾照吊销两年。
被告是22岁的黄伟权(译音),他面对七项包括非法集会、蓄意伤人,以及抵触公路交通法令等控状。他承认其中五项,余项待法官下判时考虑在内。
受害者是一名17岁青年,其余涉案者共六人,包括被告。
案情显示,受害者向被告的两名同伙借钱租车后,在路上开车时撞上一辆电单车,车祸造成8400元的损失。
受害者的父母支付了1000元赔偿,受害者无法支付余款,不久后闹失联。
被告的两名同伙去年11月25日决定质问受害者并尝试逼他还钱,于是召集另外四人(包括被告)一同干案。
六人将受害者带到组屋楼梯口,对他拳打脚踢,后来又把受害者带到林厝港回教坟场继续围殴。
被告在楼梯口拳打受害者的脸部,也在回教坟场拳打受害者的脸部和头部。 受害者被带到坟场后,被指示打电话向母亲要2000元。
受害者的母亲当时称没钱,也说已报警。被告的一名同伙要求她撤销报案被拒,众人于是再围殴受害者。
受害者事后到邱德拔医院接受治疗,他的耳朵和右脸颊挫伤,头部和耳朵擦伤,颈背有刺穿性伤口,拿了三天病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