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称脚受伤,诱骗一名少女帮他打扫房间,结果他趁机将少女压在床褥上强吻并非礼,星期四(9月11日)早上被判坐牢三年,鞭打六下。
被告是37岁的本地男子,他承认一项非礼控状,指他在去年7月25日早上7时47分至9时零1分间,在住家内禁锢一名少女,并非礼她。
受害少女与被告是普通朋友,为保护受害者,法官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露少女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名字。
案情显示,被告案发时是一名熟食摊位助手。他在2022年与受害者结识,由于被告之前工作地点靠近受害者的家,受害者不时会光顾被告工作的摊位。
去年7月初,被告搬到阿姨家住。他称脚受伤,几次要求受害者帮她打扫房间,受害者曾拒绝被告两次,但看在两人的交情,最后同意帮忙。
去年7月25日早上7时47分,被告带受害者回家,两人开始打扫房间。被告之后提议帮受害者洗头发,受害者同意,岂料被告在洗完头发后,将受害者拉进房间,硬逼受害者趴在地上的床褥上。
被告称要为受害者按摩,不过受害者不愿意,想起身时却发现被告坐在她的背上。
受害者无法逃脱,被告趁机脱掉受害者的上衣和内衣,逼受害者转身面对他。
被告之后抓着受害者双手,一边强吻受害者,一边非礼她的胸部和私处。
受害者尝试大喊救命,但被告用手捂住受害者的嘴。受害者双脚猛踢尝试逃走,但被告坐在受害者身上,力气又比她大,受害者反抗也没用。
受害者在挣扎时,感觉被告的手松开,于是用双脚和手将被告推开。
她边哭边穿好衣服,在早上9时零1分逃离被告住家,并在隔天午夜时分报警。
求情称没预谋 因倾慕受害者才犯案
律师代被告求情时说,被告承认诱骗受害者,但他没有预谋干案,并手写求情信,希望向受害者道歉。
调查揭露,被告知道受害者有男友,但他在案发前两周对受害者有好感,但没有向她表白。
律师求情时则说,被告因为喜欢受害者,才会找借口约受害者见面,希望能有多一点与她独处的时间。
控方在陈词时则说,被告年龄比受害者大一倍,他预谋干案,性剥削受害者,把受害者关在房间内强吻和非礼,需受到严惩,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34至38个月,鞭打六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