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在海峡唱片公司办公室内非礼一名25岁女子的胸部,本地知名音乐人林智强被控非礼,法官审理后指女子的供证极具说服力,裁定林智强有罪。

国家法院法官李立贞星期五(9月26日)发表裁决时指出,林智强是一名不可靠的证人,包括早前的口供和庭上的供证有出入,也愿意为了自身利益而提出主张。

法官在审视所有的证据后,判定案件无合理疑点(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裁定林智强罪名成立。案件展期下判。

61岁的林智强是海峡唱片(Hype Records)公司执行董事,也是《新加坡偶像》前评审。

根据控状,林智强涉嫌在2021年11月23日傍晚,在海峡唱片公司的办公室非礼一名25岁女子的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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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强共面对六项侮辱女性尊严和一项非礼控状,涉及五名女子,在2023年3月首被控上庭。

由于这些控状的发生时间相隔久远,涉及五名女子,法官之前决定分五轮审理此案,把涉及相同女子的控状一并审理。

为保护涉案女子,法官谕令媒体不可报道任何会泄露女子身份的资料。

林智强否认有罪,案件于2024年5月开审。首先针对他侮辱一名女创作歌手尊严的指控展开审讯。审理这起案件的国家法院法官王碧认为女歌手供词没有说服力,于去年12月裁定林智强的这项罪名不成立。

林智强星期五被判罪名成立的这起案件,是五轮审讯中的第二起案件。他的代表律师来自王律师事务所,其中包括高级律师陈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