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岁女童与父亲到便利店买东西,她在店里乱跑时撞见一名老店员,结果在两至三分钟内,被对方摸胸五次,强吻三次。
这起事件发生在去年7月27日下午1时20分,地点在宏茂桥一带Value$shop便利店。
被告是68岁的林州正(译音),案发时是便利店店员,他面对一项动粗非礼的控状,被判坐牢一年。
受害者是一名女童,案发时7岁。为保护受害者,法官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露她身份的资料。
案情显示,女童案发时与父亲光顾被告上班的便利店。
女童一到便利店后就在里头乱跑,刚好碰见在冰箱旁整理饮料的被告。
被告见到女童后,五次非礼女童胸部,一次抱着女童亲吻她的脸颊,两次用右手托着女童下巴,然后亲吻她脸颊。
女童被吓坏,事后将被非礼的事告知父亲,父亲当场报警。
被告的罪行被店里的闭路电视拍下,画面显示被告非礼女童的过程长达两至三分钟。
法官原本判被告坐牢11个月,但由于被告年过50岁无法接受鞭刑,最后判被告多坐牢一个月代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