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丹星的代表律师指,国家法院法官做出裁决时忽略关键证据,辣玉莎针对与毕丹星的会面做出三种不同的描述,并不可信。
毕丹星的上诉案星期二(11月4日)早上10时,在高庭9B庭室审理。
这起案件主要围绕在两个重点日期:2021年8月8日和10月3日,毕丹星向特委会谎称在这两天都告诉辣玉莎,就她在国会上自称曾陪同性侵受害人到警局报案的谎言,向国会作出澄清。
案件准时开庭后,由毕丹星的代表律师安德烈(Andre Jumabhoy)进行陈词。他指出,国家法院法官在作出裁决时,忽略了关键证据。
上诉庭法官庄泓翔指出,代表律师必须针对8月8日和10月3日两个关键做出阐述。
8月8日,毕丹星连同林瑞莲和费沙,在毕丹星的住家见辣玉莎时,毕丹星是否告诉辣玉莎“把事情带进坟墓”;10月3日,即国会召开的前一天,毕丹星与辣玉莎在后者的住家见面。毕丹星当时告知辣玉莎,他不会对她“加以评判”,但这到底意味着让辣玉莎继续撒谎?还是让辣玉莎为自己的谎言“承担起责任”?
安德烈指出,辣玉莎向特委会和在审讯中,针对8月8日的见面给出三种不同的描述,而国家法院法官错误认为这些说辞是一致的。
上诉庭法官指出,辣玉莎的三个说辞的确存在不同,但这些差异是否足以质疑辣玉莎作为证人的可信度,以及推断她在8月8日与毕丹星见面后,发给罗佩颖和纳登的短信有误?
庭审尚未开始,便有近40名公众排队进入庭室等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