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正在检讨我国法律服务领域的监管架构,为了让业界与公众有更多时间审阅相关报告并提交意见,律政部将把公众咨询延长多五周,至明年1月14日。
律政部今年10月16日展开公众咨询,征求各界对“新加坡法律事务所及合作监管框架检讨委员会”(Committee to Review the Regulatory Framework for Law Practices and Collaborations in Singapore)的建议提出反馈。咨询活动原定12月10日截止。
委员会由总检察长黄鲁胜领导,成员包括新加坡律师公会代表、本地与外国律师、合作机构代表及公共服务部门人员。
委员会早前发布报告提出10项建议,涵盖合作安排的准入条件、外国法律实体与外籍律师持股规定、律所律师组成要求,以及外国法律机构可从事的新加坡法律业务范围。上一次检讨是在2014年。
律政部星期一(11月24日)发文告说,咨询展开以来已收到法律界多项意见。延长咨询期可让利益相关者更充分检阅报告,同时也让当局继续与业界保持对话。截至星期一,当局已就委员会报告与近80家外国律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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