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印度尼西亚犯罪团伙跨国贩卖婴儿案件影响的本地领养家庭,由于孩子的公民权申请受延误,须支付较高外国孩童托儿费。
内政部兼社会及家庭发展部政务部长吴培铭,星期三(1月14日)在国会回复工人党阿裕尼集选区议员林瑞莲的询问时说,社会及家庭发展部理解受影响家庭面对情绪和经济上的压力,这些家庭若有经济困难,可向社会及家庭发展部求助,当局将视个别家庭情况,评估能否给予援助。
内政部与社会及家庭发展部1月9日发表联合声明书说,有消息指印尼犯罪团伙将婴儿贩卖到新加坡供领养,我国政府正与印尼政府密切合作介入调查。
针对林瑞莲询问调查何时有结果,吴培铭指出,当局理解受影响家庭承受的情绪困扰,但由于调查工作不仅在本地进行,也涉及同印尼当局合作,目前难以就调查何时结束提供确切的时间点。
“我们将尽速进行调查,给受影响家庭一个交代。”
领养父母同时处理领养手续和孩子公民权申请程序,过程相当耗时,吴培铭对他们面对的压力表示理解。但他指出,领养程序和公民权申请由不同的法律框架管理,也有不同政策考量,而社会及家庭发展部也会明确告诉准备领养孩子的家长,领养手续和公民权申请并不挂钩。
吴培铭说,领养程序确定领养父母与孩子之间的合法关系,而评估公民权的申请则是基于移民政策考量。“领养程序没有完成,本地家长和外国孩子之间就没有法律上的关系,而在法律上,必须完成这个程序,确立本地父母和外国孩子之间关系,才能开始为领养孩子申请公民身份……当局发出领养令后,并不代表(领养孩子)自动获得公民权。”
针对这起案件是否影响公众对本地领养程序的信心,吴培铭说,领养代理机构须遵循既定指导原则,以及履行尽职调查,确保领养孩童的来源合法。如果有代理机构在知情的情况下,让背景或来源可疑孩童带入新加坡接受领养,当局将对他们采取行动。与此同时,领养代理机构以商业模式经营,使用代理服务的领养家庭也应尽量确保孩童的领养过程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