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助夫妻从马来西亚买狗走私入狮城贩卖,结果在走私五只博美犬时,在关卡被逮个正着。
被告白嘉豪(22岁)面对11项抵触动物和飞禽法令的控状,星期五(1月16日)承认其中四项,被判坐牢14周。他早前因抵触关税法令、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案(没收利益)和妨碍司法公正,2025年10月已被判坐牢13个月和罚款2000元。
根据案情,被告还有两名同伙,分别是林袁进和黄秀藤,两人是夫妻关系。被告和林袁进是通过舞狮队结识的。
被告在2023年4月间和同伙聊天时,得知他们想从马国把狗带进狮城卖,但被告当时还在服役,所以拒绝参与。
同年年中,黄秀藤通过TikTok找到供应商后,以一只8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三只黄金猎犬。过后,两人成功将这第一批狗走私入狮城。黄秀藤过后在网上进行转卖,每只狗卖出2500元,从中共赚取5100元。夫妻见利润高,因此决定继续做这盘生意。
同年10月,林袁进问被告是否有兴趣帮助他们从马国运输狗到狮城,他会根据狗的大小,给被告250元到300元的酬劳。
被告同意后,黄秀藤联系马国的供应商,谈妥价格确认下单后,即安排供应商把狗送到他们在新山一带租下的公寓。
林袁进则通知被告到公寓,由被告把狗装入塑料箱后,三人再分开从公寓各自出发回狮城。回新后,被告再把狗交给二人。
同年10月间,被告多次帮二人走私狗到狮城。同年12月25日,被告到马国找朋友,隔天收到林袁进叫他帮忙走私五只狗和漏税烟的要求,双方也协议“运输费”为1650元。
27日凌晨2时,被告把五只狗放在后车厢后,从兀兰关卡入境,结果被执法人员逮个正着。(人名音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