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哈迪等人起诉纳吉案再生枝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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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网讯)马来西亚前首相马哈迪等三方起诉首相纳吉案再生枝节,起诉人今天入禀一项新申请,要求法庭谕令纳吉出庭,针对其要求撤销诉讼的宣誓书内容接受盘问。

马哈迪等人通过律师哈尼夫,援引2012年高庭条例提出有关申请,同时要求展缓聆审纳吉要撤销诉讼的申请。

他们也要求法庭宣判,若纳吉没有出庭,其志期4月12日、用作支持申请撤销诉讼的宣誓书,不能用在任何审讯用途上。

马哈迪是于3月23日联同两名遭巫统开除党籍的凯鲁丁和阿妮娜,入禀高庭起诉纳吉担任公职人员却行为失当和违反受托人责任,三人要求26亿令吉(约9亿新元)的惩戒性赔偿,和4200万令吉的加重性赔偿。

有关诉状将纳吉列为唯一答辩人,并列举首相四大过失,包括开除前副首相慕尤丁等人、干预执法机构调查、恐吓当地媒体及下达出国禁令。不过,纳吉以诉讼属琐碎及无理据为由,于4月19日提出要求撤销诉讼申请。

无论如何,三名起诉人在接获纳吉的宣誓书后,指有关文件多处内容不一致、前后矛盾,其中包括纳吉自称本身作为首相、巫统主席,不是一名公务员,但宣誓书又有一段指起诉人特别是马哈迪,兴讼旨在要将他撤离公职。

此外,纳吉的宣誓书也否认诉状内的指控,但答辩人却不能否认一些事实,包括他确实撤换慕尤丁、乡村及区域发展部前部长沙菲益阿达及更换四名国会公账会成员职务。

他们说,为了司法公正利益及法律正当程序,允许起诉人传召答辩人是合适及非常重要的。

91岁的马哈迪曾担任第四任首相长达22年,他和另两名起诉人也申请庭令,要求冻结纳吉资产,以禁止首相转移名下房产、银行户头存款和任何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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