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决定将共同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李在明涉教唆伪证案二审庭审推延至总统选举后,庭审日程待日后再公布。
韩联社报道,首尔高等法院星期一(5月12日)表示,此举出于被告人上周末登记为第21届总统候选人的考量。据悉,法院原定于5月20日和大选正式投票日6月3日,分别进行上述案件首场庭审和最后一场庭审。
法院5月7日接受李在明方面的申请,将李在明涉违反《公职选举法》案重审首次庭审日从15日推迟至6月18日。同一天,法院还决定将李在明涉嫌的大庄洞·慰礼新城建设项目弊案、柏岘洞开发贪腐案、城南足球俱乐部赞助案庭审日推迟至6月24日。此次法院再次决定暂缓李在明教唆伪证案二审庭审。
李在明涉嫌于2019年2月要求时任京畿道城南市市长金炳亮(已故)的秘书金镇成(音)在其所涉违反《公职选举法》案庭审中,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词,2023年10月被检方起诉。一审法院2024年11月判处李在明无罪、金镇成罚金500万韩元(约4625新元),检方不服并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