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反恐

分别监禁20年及25年 马国四青年策划恐袭被判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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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综合讯)吉隆坡高庭昨天宣判四名马来男子阴谋进行恐袭的罪名成立,两人被判监25年,另两人判监20年。这是马来西亚法庭有史以来对恐怖嫌犯判刑最重的一次。

马国警方去年4月在雪兰莪乌鲁冷岳努昂山区与吉隆坡,先后逮捕12名男子。当局在行动中起获九个装有数十公斤炸弹原料及爆裂物的背包和四辆车子。警方指这群人企图以人肉炸弹及汽车炸弹,袭击巴生河流域多个娱乐场所以及首相官邸等政府目标。

当局过后陆续提控这批嫌犯,去年11月,其中一名25岁的被告被判入狱八年。

昨天上庭的五名被告是莫哈末安华(33岁,肥料销售员)、其弟莫哈末诺卡玛(30岁,肥料销售员)、依兹旺(25岁,饮料商)、慕哈末鲁曼(22岁,轮胎店员工)及一名17岁未成年男子。控状指他们去年4月24日晚上7时至25日凌晨1时,在雪州乌鲁冷岳地区策划恐袭,触犯刑事法典中的支持恐怖活动条文,面对的最高刑罚是监禁30年及罚款。

17岁被告延后判刑

法庭宣判莫哈末安华和莫哈末诺卡玛入狱25年,依兹旺与慕哈末鲁曼入狱20年。那名17岁被告由于必须等待福利局的行为报告,法庭延至本月27日判刑。

高庭司法专员诺丁哈山宣判时说,没有人希望生活在陷入混乱的国家,但这五名被告的罪行将破坏国家稳定,严重影响人们的生活。“我们要的是一个和平、和谐、没暴乱的国家,被告的行为则是在马国推广恐怖主义,这是严重罪行。因为这除了可能导致人们生活陷入困境,可毁坏财物并造成许多无辜者失去性命。”

诺丁哈山表示,法庭有责任严惩被告以儆效尤。他说,被告自辩时无法提出合理疑点,因此宣判他们罪名成立。他们的刑期皆从2015年4月25日被捕日算起。各被告的家属闻判后纷纷冲向犯人栏,紧抱被告大哭。

这起备受瞩目的涉恐案件昨天开庭前,警方反恐部队派人驻守庭外。所有要进入庭室的检控官、律师、记者及被告家属等,都必须接受人身与携带物扫描,安检程序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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