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史上最大宗的30亿元洗钱案中,有九家金融机构因触犯反洗钱条例,一共被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开罚2745万元。这是继涉及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简称一马公司)案件的金融机构被罚2910万元之后,我国针对违反反洗钱条例,对金融业开出的第二高处罚金。
金管局完成了为期两年对涉及福建帮洗钱案金融机构的调查,星期五(7月4日)公布对这些机构的处罚决定。当局调查显示,大部分金融机构都制定了反洗钱和打击恐怖主义融资的政策和管控措施,但执行上有问题。
受惩罚的九家金融机构中,瑞士信贷(Credit Suisse)新加坡分行被罚得最重,处罚为580万元。当局对这家银行做出处分时,也把另一起发生在2017年11月至2023年10月期间,跟美国客户有关案件的违例行为一并考虑。
四人接金管局禁令 14人被谴责或私下被谴责
大华银行面对的处罚金为第二高,开罚560万元。此外,银行的两名前主管,因为没有采取或确保展开适当的尽职调查,或跟进可疑交易报告,受金管局谴责。
其他被开罚的银行是瑞士银行(UBS)新加坡分行、花旗银行(Citi)、瑞士宝盛银行(Bank Julius Baer & Co.)新加坡分行,以及LGT私人银行新加坡。
它们分别被惩处300万元、260万元、240万元和100万元。
另外,持资本市场服务执照的大华继显(UOB Kay Hian)和蓝海资产管理公司(Blue Ocean Invest),以及拥有执照的信托公司恒泰信托(Trident Trust),分别被开罚285万元、240万元和180万元。
其中,当局向蓝海资产管理公司的四名高管和前职员发出三年到六年不等的禁令,期间不能从事或提供任何由当局监管或授权的活动或业务;当局也谴责恒泰信托的三名高管。
与此同时,另有九名客户服务经理和主管,因为在有限范围出现疏忽,而私下被金管局谴责。当局没有透露他们任职的金融机构。
这起在2023年8月爆发的30亿元洗钱案,涉及现金、豪宅、名贵商品、加密货币和酒类等资产,被充公的资产总值超过9亿元。
案件中有10人被定罪,他们的刑期介于13个月至17个月不等。这10人都已刑满出狱,并被驱逐出境和禁止进入新加坡。
金管局在文告中指出,当局根据多种因素,对涉案金融机构的处罚进行考量,包括金融机构对相关人士的曝险程度、违规次数,以及管控反洗钱和打击恐怖主义融资方面的机制所存在的弱点。
当局说:“整体而言,金管局观察到,大部分金融机构都有制定反洗钱和打击恐怖主义融资的政策和管控措施。这些违规行为之所以发生,是因为政策和管控措施没有被很好或持续地执行。”
金融机构在四方面出现疏忽
根据金管局调查,金融机构在四个方面出现疏忽,即客户风险评估、辨识并核实洗钱风险较高客户的财富来源、监督交易,以及对可疑交易报告的跟进。
其中,全部九家金融机构都没发现,或充分跟进信息和文件中存在的危险信号或重大差异。
这些信号本应引起金融机构对客户财富来源的疑虑,从而发现更高的洗钱风险。在部分案例中,金融机构没有对财富来源的关键要素进行核实。
另外,八家金融机构没有充分审查自家系统中出现的可疑交易。这些交易的金额异常庞大、与客户的背景不匹配,或是呈现异常现象。
金管局指出,违例的金融机构已着手弥补不足之处,当局将密切监督它们在这些方面的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