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情

港“禁蒙面法”下 首两违例者被控

昨天上午有上百名戴口罩、穿黑衣的人士到东区裁判法院外面,声援两名被告。(法新社)
昨天上午有上百名戴口罩、穿黑衣的人士到东区裁判法院外面,声援两名被告。(法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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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被告是一名18岁的香港城市大学学生和报称无业的38岁女子。他们昨天上午出庭,不过获准保释外出,法官把案件押后至11月18日再聆讯。

(香港综合讯)香港“禁蒙面法”上周六(5日)凌晨起才开始生效,前天就有两人在该法例下被控。两名被告昨天上午出庭,不过获准保释外出,法官把案件押后至11月18日再聆讯。

自6月初爆发反修例风波以来,因许多示威者蒙面上街游行,导致警方在执法上面临许多困难。因此,特区政府上周五(4日)决定援引《紧急情况规例条例》(俗称《紧急法》)订立“禁蒙面法”,禁止三种情况下蒙面,包括合法游行集会、未经批准集结,以及在非法集结或暴动中。

据香港电台报道,两名被告是18岁的香港城市大学一年级学生、以及报称无业的38岁女子。他们被控于10月4日和5日在蓝田启田路一带与其他不知名人士参与非法集结,10月5日在没有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使用相当可能阻止识辨身份的蒙面物品,即掛耳式口罩。

两人被控一项非法集结罪和一项违反禁止蒙面规例罪,案件昨早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两人暂时无需答辩,案件押后至11月18日,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他们分別获准以现金300元和1000元(港元,53新元和176新元))保释,期间不得离港,并要遵守宵禁令等。

谭惠珠:警方没刻意用“禁蒙面法”抓人

有过百名戴上口罩、穿黑衣的人士到场声援,并在散庭后在法院外打开雨伞,多次高喊“蒙面无罪、立法无理”等口号。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昨天接受电台访问时说,特区政府和警方没有刻意用“禁蒙面法”捕捉参与游行示威人士,因为在该法生效后的两天里,只有一起被检控的个案。她也以上述案件举例,称可做为一件个案测试,让社会在过程中明白法例如何行使。

谭惠珠说,港府非常了解过去四个月的社会冲突,也深明不可能单靠“禁蒙面法”止暴制乱。但她强调港府没有太多选择,认为“禁蒙面法”有阻吓作用,让民众有意识不可于蒙面下犯法,并帮助公众移除“黑色恐怖”,纾缓社会压力。

彭定康批评林郑“疯了”

另一方面,港英政府最后一任总督彭定康(Chris Patten)接受英国天空电视台访问时,批评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应是“疯了”(crazy)才订立“禁蒙面法”。他把香港乱局出现的原因,归咎于特区政府和北京的管治失误,令原本和平的社会,要以街头方式抗争。

彭定康强调,除非林郑月娥真正介入,清楚了解与市民沟通对话,以及透过独立调查委员会查明警民冲突事件的重要性,否则他对香港未来的情况感到担忧。

中国驻港特派员公署:彭定康居心险恶

对于彭定康称港府制订“禁蒙面法”是“疯狂之举”,中国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发言人昨天反驳说,彭定康的言论完全无视特区各界要求止暴制乱的主流民意,完全无视英国是“反蒙面法”先行者的基本事实,充分暴露了其虚伪、偏执、冷血的真实面目,对此予以强烈谴责。

发言人说,香港蒙面暴徒在过去四个月以来,肆无忌惮地打砸抢烧、攻击围殴警察和市民,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市民深受其害,迫切要求止暴制乱、恢复秩序。彭定康却完全漠视市民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颠倒黑白,炮制种种借口,目的就是为暴力分子开脱,“其居心何其险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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