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赚钱缴交公寓房租,青年同意成为犯罪团伙跑腿,帮忙从提款机取出逾164万元,其中约29万元属赃款。
青年陈乐家(20岁)落网后被控,面对抵触滥用电脑法令、贪污、贩毒及其他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及杂项(公共秩序和滋扰)法令等17项罪名。他早前承认其中五项罪名,法官将余项纳入考量后,星期一(8月12日)判他21个月缓刑监视。
被告缓刑监视的条件包括必须遵守宵禁、须按要求服药和接受精神病治疗;母亲也须以5000元担保被告行为良好。
案情显示,2023年10月,一名65岁老汉报案,指他落入冒充政府官员骗局,被指示将9万4000元汇到一个银行户头。这些款项就被转入其他户头,后被取出。
调查显示,被告就是其中一名取出这些款项的罪犯。
庭上透露,2023年8月,被告的前邻居孔嘉权(22岁)推荐被告,为设在新山的犯罪团伙当跑腿。被告须用犯罪团伙提供的银行卡,从不同的提款机取钱。
快递接收银行卡后根据指示取款 与同谋平分1%佣金
由于要赚钱支付公寓房租,被告同意加入。被告会通过快递接收银行卡,后根据犯罪团伙在通信平台Telegram群组里提供的指示和银行卡密码,从相关户头取出相应的款项。
被告事后会将款项交给犯罪团伙,而每当完成一组提款,被告和孔嘉权就能从中收取1%作为佣金,两人事后平分款项。
自2023年8月起,被告就与一名马来西亚男子轮流当跑腿。尽管被告有理由相信取出的款项属赃款,但他还是继续当跑腿。
庭上披露,被告和马国男子从27个银行户头进行407次提款、取出超过164万元,当中约29万3755元被追查为赃款。
除了这项罪行,被告也和孔嘉权共谋,未经允许登入四个银行账户共98次,取出35万7680元。
被告当跑腿赚取3000元至4000元,并将其全花在个人开销上,没有作出赔偿。
商业事务局在2023年11月逮捕被告,并起获13张银行卡,以及5150元现金。当局事后也从他的住家搜出另18张银行卡。
前邻居孔嘉权则面对偷窃,恶作剧和抵触贪污、贩毒及其他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等22项罪名。根据法庭文件,孔嘉权在2023年潜逃,目前被通缉。(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