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犯让兄弟和母亲代转账5000元给中间人,安排让监狱官偷带止痛药入牢房,其中400元用作“买下”五片“加巴喷丁”,贿赂罪成判坐牢八周。
被告是现年38岁的新加坡男子洪伟宏,他面对一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星期一(2月2日)早在国家法院被判监禁八周。
案情显示,被告自2021年9月起在樟宜监狱服刑,并于同年底结识同样是囚犯的默哈莫尤索夫。两人2022年2月起同住一间牢房。
经尤索夫推荐,被告后来也被选为改造牢房跟班(Correctional Unit Attendants)。
监狱署一名狱警默哈莫阿斯里自2021年起,开始偷带止痛药“加巴喷丁”(Gabapentin)到狱中,作为给跟班们的奖励。“加巴喷丁”是一种可被滥用的违禁药物。
阿斯里会将“加巴喷丁”交给尤索夫,由后者分发给其他跟班。阿斯里最初没有收取任何报酬。
大约在2021年8月,阿斯里与尤索夫达成协议,阿斯里收取金钱报酬,协助尤索夫将药物及淫秽照片等违禁品夹带入樟宜监狱。
根据该协议,从2021年8月至2022年6月9日,阿斯里协助尤索夫为樟宜监狱的囚犯走私违禁品。
2022年4月,本案被告洪伟宏得知阿斯里负责走私违禁品,并希望取得“加巴喷丁”作为治疗椎间盘突出的止痛药。由于无法从监狱医生或其他管道取得药物,他于是通过尤索夫向阿斯里索取。
被告随后安排他的兄弟转账4000元给尤索夫,再让他的母亲转账1000元给尤索夫的一名联系人,以诱使阿斯里协助走私药物入狱。
2022年5月,阿斯里至少将50片“加巴喷丁”走私入狱,其中五片经第三方转交给被告。同年6月9日,尤索夫把从被告那里收到的钱当中的400元交给阿斯里,作为走私违禁品的酬劳。(人名音译)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6年2月2日的《新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