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与马来西亚签署两项谅解备忘录,致力于推动纠纷解决替代途径的使用,减少企业对簿公堂的情况。

这两项备忘录分别由马来西亚的亚洲国际仲裁中心(Asian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entre)与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以及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签署。

签署仪式于星期三(6月3日)在本地举行,由律政部长兼内政部第二部长唐振辉,以及负责法律及体制改革的马国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见证。

律政部发文告说,有关机构会加强合作,推动纠纷解决替代途径的使用,也会联办和参与彼此所办的活动,并且共享资讯和经验。

两名部长今年2月在斐济出席英联邦法律部长会议时,曾讨论如何加强新马两国在纠纷解决服务领域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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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引述唐振辉的话说:“随着两国之间的跨境贸易和投资持续增长,促进纠纷解决机构之间的合作也愈发重要。建立伙伴关系将为双方创造更多交流、知识共享和联合开展项目的机会,同时进一步强化区域纠纷解决生态体系。”

他也说,马来西亚是新加坡最亲近的邻居,也是我国最重要的伙伴之一。这次的合作彰显双方法律界和纠纷解决领域之间紧密的联系,也体现双方的共同承诺,即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可信、快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唐振辉与阿莎丽娜在会议上,重申两国密切且持久的关系。他们也就柔新经济特区、《新加坡调解公约》,以及如何加强两国民间联系等课题展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