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男女涉嫌开公司参与洗钱,并以欺诈为目的经营生意,结果被揭发并被起诉。

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三(7月8日)发文告指出,涉案的三名男子和一名女子年龄介于60岁至63岁。他们涉嫌参与洗钱活动和以欺诈为目的经营业务。这些业务与涉及走私黄金的增值税“轮转假交易”(carousel fraud scheme)有关。

这四人为箫俊平、箫俊连、朱东武及陈桂妹,他们将被控触犯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及公司法令。

他们经营本地三家注册公司,即Macropac System私人有限公司、Megaspeed Services私人有限公司,以及iSeg Metallic Electronics Trading私人有限公司。

警方说,初步调查显示,这些公司通过中国一个犯罪团伙经营的两家供应商进口信号转换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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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所进口的信号转换器内有乾坤,犯罪团伙在出口这些东西前,将黄金藏在里头,向中国海关申报为“高科技产品”,并以溢价出口给上述三家新加坡公司,从而向中国当局骗取高额的出口增值税退税。

信号转换器运抵新加坡后,收件方就会拆解,取出黄金后出售;拆卸后的主板则再通过香港公司出口,运回中国,用于重新组装下一批货,继续骗取出口增值税退税。支付上述主板的款项和所骗取的退税也得以转移给在香港的幕后主使。

循环式交易伪造合法贸易记录 两地三机构密切合作逮捕嫌犯

文告指出,犯罪团伙通过这种循环式的交易模式,可为虚假交易伪造合法贸易的书面记录,使骗局得以持续运转。

新加坡商业事务局是在2020年11月收到情报指可能存在增值税循环欺诈后,才揭发这一精心策划的骗局。由于情报显示,其中可能涉及贸易洗钱活动,因此商业事务局、新加坡海关和中国执法机构密切合作,对这个犯罪团伙展开广泛的深入调查。

根据新加坡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个人一旦洗钱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长10年,罚款最高50万元,或两者兼施。

按公司法令,蓄意以欺诈为目的经营业务者,可被判监最长七年,罚款最高1万5000元,或两者兼施。未合理履行董事职责者,则可面对监禁最长12个月,或罚款最高5000元。被定罪者还可能被剥夺担任董事的资格。

根据刑事法典,任何人如果教唆他人犯罪,也将面对与相关罪行相同的刑罚。

商业事务局局长包佩玉强调,新加坡作为国际贸易、运输和金融中心,始终对企图在本地经营欺诈业务或洗白非法收益的犯罪团伙保持警惕。

“我们非常感谢中国当局和我们在此案中的紧密合作,使我们能够成功瓦解这个团伙错综复杂的运作体系,并将涉案人员绳之以法。”(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