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居民自9月1日起有望更早地解决邻里纠纷,避免邻里关系持续恶化。这是因为在淡滨尼市镇试行的调解指示框架与社区关系处的运作,将扩展至全国,涵盖组屋邻里与私人住宅区。
这意味着发生纠纷的邻居都可能收到指示,强制参与社区调解中心(Community Mediation Centre)主持的调解,尽可能以和平的方式解决彼此之间的分歧。
文化、社区及青年部、律政部和国家发展部于星期五(8月28日)联合发布文告,宣布这项消息。
调解指示框架(Mediation Direction framework)的涵盖范围扩大后,建屋发展局和人民协会能更早干预邻里纠纷,指示涉及纠纷的邻居参与调解,协助他们和平结束纠纷。
建屋局和人协获授权向组屋居民发调解指示
建屋局和人协将获得授权,向组屋居民发出调解指示;私人住宅区发生的邻里纠纷,则由人协负责发出调解指示。
人协职员若须进入私人公寓等分层地契产业执行公务,会事前联络相关住户安排上门时间,也会提前向分层地契管理委员会(management corporation strata title,简称MCST)或管理代理(managing agent)发出书面通知,解释上门拜访住户的目的。管委会和管理代理必须全力配合人协职员展开工作。
涉及纠纷的邻居在经过社区调解后若能达成和解,可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把和解协议注册为邻里纠纷审裁庭(Community Disputes Resolution Tribunals)庭令。日后当一方违背协议条件,另一方就可通过审裁庭简化程序来执行和解协议,更快捷地寻求解决方法。
社区关系处运作扩展全岛 处理严重噪音个案
此外,社区关系处(Community Relations Unit,简称CRU)的运作也将扩展至全岛,介入处理那些无法通过社区调解和邻里纠纷审裁庭解决,以及影响多户家庭的严重与持续噪音干扰个案。
社区关系处的社区关系执行员将有权向涉及纠纷的居民,以及协助调查的其他人录取口供。社区关系执行员还可以发出警告和禁止令(abatement order),要滋扰他人的居民停止制造噪音。不遵守禁止令属于刑事罪。
随着社区关系处的运作范围扩大,人手也会有所增加。律政部和国家发展部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透露,社区关系处的工作人员将增至18人,必要时会再评估所需资源。本报早前曾报道,社区关系处原有15名工作人员。
文社青部、律政部和国家发展部强调,良好的邻里关系无法通过立法或强制手段建立。处理邻里纠纷的首要且最佳途径仍然是直接沟通、相互理解与调解。
政府通过社区关系处进行的干预,仅限于最严重的邻里噪音个案,且必须在居民和相关机构已用尽其他途径解决纠纷,或情况确有必要时才会介入。这也将确保社区关系处的资源用于最有需要的地方。
“建设和谐的邻里终究是所有人的共同责任。当邻居之间互相体谅、尊重和理解,以及当邻居们及早共同以友好方式解决分歧,我们就能建立起强大的社区。”
文社青部、律政部和国家发展部是在2024年11月改进社区纠纷管理框架(Community Dispute Management Framework),设立调解指示框架及成立社区关系处。两者自2025年4月起,在淡滨尼市镇试行。
试点项目显示,早期干预、社区调解中心主持的调解,及社区关系处的针对性行动结合起来,可更有效地解决邻里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