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桂霞:夜市是我国社会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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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市,是本地文化的一部分,由来已久。

在上世纪60年代,每逢星期一在丹绒加东路和蒙巴登路交界处,就有一个夜市。它从私人洋房前面的马路延伸到草地,货品全摆在地上,以服饰和日常用品居多。走到尽头,才有三几摊卖吃的。来闲逛的多是附近的居民,是很接地气、很纯朴的生活场景。

但不知从何时开始,夜市有了形式和实质上的变化,成了人们吃喝玩乐的地方。它紧贴本地文化,丰富了我国市井文化的内涵。当夕阳还挂在天边时,夜市摊贩便开始忙碌,挂起各类迎合潮流的衣服,把雕工精细的戒指、手链、人工珠宝项链等摆在玻璃盒子里。随着夜幕低垂,平民化的小吃传出诱人的香味,一再刺激人们的味蕾,如炸鸡翅膀、爆米花、沙爹、罗惹、烤鱼、转动着的土耳其烤肉,另加麻糬、地瓜球、嘟嘟糕、烤香肠、雪糕冰棒、包装精美的日式糖果。此外,还有众多的电子产品、游戏摊位、夹娃娃机等;甚至在烧烤食物旁安排桌椅,让人们歇脚坐下来慢慢用餐。人们就这样边逛、边吃、边聊,营造热闹欢愉的气氛,也领略夜市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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