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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案槟州北海面控 林冠英再次否认涉贪

昨天在槟城,林冠英(中)到法庭面控后出席记者会,他的许多支持者到场举牌拉布条,为他加油打气。(法新社)
昨天在槟城,林冠英(中)到法庭面控后出席记者会,他的许多支持者到场举牌拉布条,为他加油打气。(法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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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昨天面控后召开记者会,断然否认贪污。他说:“我的银行户头没有330万令吉,我也没有330万令吉现金,哪里贪污了?”他也指反贪会并未向他查问有关收取330万令吉之事。

(北海综合讯)马来西亚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上周五在吉隆坡被控索贿后,昨天(8月10日)因同一起案子在槟州北海面控,控方首次披露林冠英索贿330万令吉(约108万新元)。林冠英再次否认涉贪。

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上周五在吉隆坡地庭,提控林冠英涉嫌在吉隆坡临近谷中城购物中心的花园广场酒店,向槟城海底隧道项目执行公司的负责人扎鲁阿末索取相当于一成利润的贿金;控方当时并未提及贿金的具体数额,昨天在北海地庭再提控林冠英时才首次提出此案涉金额330万令吉。

控方表示,此案的主要证人都在吉隆坡及巴生谷一带,而林冠英是国会议员,也必须经常出席国会,控方因此要求法官批准将此案转移至吉隆坡法庭审理。法官阿末阿兹哈里同意,并定9月9日过堂。

昨天的控状指林冠英于2011年1月及2017年8月,在槟城乔治市光大28楼的槟州首长办公室,滥用其槟州首长职位索取贿款,协助扎鲁阿末的公司取得总值约63.4亿令吉的槟城海底隧道项目。

林冠英被控抵触反贪法令中的滥用职权受贿条文,罪成可判监不超过20年及罚款不超过贿款五倍或1万令吉,取其高者。

林冠英同样不认罪。法官同意控方所请,维持吉隆坡地庭的保释条件,即包括100万令吉现金、两名担保人,以及林冠英交出国际护照。

控状指在槟首长办公室索贿

林冠英分两天两地在吉隆坡与槟城就同一案件被控,在网上引起民行党支持者热议及不满。

不过,根据马国司法惯例,提控地点同犯案地点有关。上周五的控状指林冠英在吉隆坡的花园广场酒店索贿,控方因此在吉隆坡提控他。

昨天的控状指林冠英在槟城乔治市光大28楼的槟州首长办公室索贿,所以提控地点在槟州北海地庭。

林冠英昨天面控后召开记者会,断然否认贪污。他说:“我的银行户头没有330万令吉,我也没有330万令吉现金,哪里贪污了?”他也指反贪会并未向他查问有关收取330万令吉之事。

槟州海底隧道项目是“两岸三通一槟城”的槟城交通大蓝图的一部分。这个蓝图有四部分,包括三条超过30公里的公路及一条海底隧道,耗资63亿令吉。

不过,这个大蓝图至今并未落实。

希盟政府垮台后,反贪会今年6月开始重新调查此案,曾扣留槟城港务局前主席周锦炎等人。周锦炎曾是林冠英的助理。

其他被传召者包括槟州首长曹观友与第二副首长拉玛沙米等九人。

根据反贪会上周四发布的提控日程,反贪会今天还将提控林冠英及夫人周玉清。据了解,今天的案子关乎两人被指低价购屋的事。

林冠英2016年6月30日被控以低于市价向商人彭丽君购买洋房,并将农业地转为住宅地,涉嫌滥用职权受贿;另一项控状则指林冠英在2015年7月28日,以280万令吉(约92万新元)购得上述洋房,售价远低于427万令吉的市价,涉嫌抵触了“公务人员不得接收任何贵重物品或礼物”的刑事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可监禁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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