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与美国早前在今年7月间签署的“123协定”已生效,这项合作将深化新美在民用核能的知识和技术交流,加强我国在核能方面的能力建设。
贸工部星期五(12月13日)发文告说,“123协定”(123 Agreement)已在星期四(12日)正式生效,此后新美两国可在民用核能方面开拓新的合作范围,协助我国了解并评估先进的核能技术。这些知识未来或有利于支持我国对洁能的需求。
“123协定”以美国《原子能法》第123条命名。根据原子能法,美国与他国或组织等进行重大非国防核能合作前,须签署合作协定,协定须满足九项核能不扩散(non-proliferation)标准。
协定允许我国获取一些原本受到美国出口管制的核相关技术信息,这有助促进两国学者、政府机构和企业等利益相关者在知识分享,以及培训计划等核安全上的合作。
我国和美国是在7月美国国务卿布林肯访新期间,签署了“123协定”。新美签署协定后,经过美国国会审议生效,有效期为30年。
贸工部文告也提到,通过“123协定”及其他能力建设项目,如小型模块化反应堆技术(Foundational Infrastructure for Responsible Use of Small Modular Reactor Technology)计划,新美将继续深化彼此在经济、国防、保安和科技领域的双边合作关系。
美国国务院说,美国与新加坡有意加强民用核能方面的合作,以更好地了解先进的核能科技,包括小型模块化反应堆,能如何在达到最高的安保、安全及核能不扩散的标准下,协助支持气候目标,同时又考虑到能源需求。
截至今年7月初,美国已与24个合作伙伴签署“123协定”,包括中国、印度,以及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和越南三个东南亚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