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终审法院处理黎智英案上诉申请

香港终审法院今早开庭处理律政司就黎智英获批保释的上诉申请许可。图为黎智英今早抵达终审法院。(路透社)
香港终审法院今早开庭处理律政司就黎智英获批保释的上诉申请许可。图为黎智英今早抵达终审法院。(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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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终审法院今早开庭处理律政司就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获批保释的上诉申请许可,案件由首席法官马道立、常任法官李义、常任法官张举能处理,预计聆讯一小时。

综合香港电台和《明报》报道,黎智英被控欺诈及《香港国安法》的“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上周三在高等法院获国安法指定法官李运腾批准保释,条件包括不得离开住所、1000万元(港元,170万新元)保释金、不得在社交媒体发帖及接受访问等,律政司不服提出上诉。

本案是首起涉及香港国安法而获批保释的案件。法官李运腾在早前的裁决理由书提到,被告的潜逃及重犯国安法的机会都不高,也满意他提出的多项保释条件。

资料显示,负责审理黎智英保释的终院常任法官李义,2000年获委任时立法会文件显示其国籍为英国。目前除了上诉庭,各级法院指定法官相继曝光,包括高等法院原讼庭法官周家明和李运腾、区域法院法官陈广池,以及西九龙裁判法院总裁判官苏惠德。

香港特首办回复媒体查询时拒绝透露三名法官是否拥有外国国籍以及所有指定法官的名单。特首办称,当司法机构从指定法官名单中确定审理个别案件的人选,法官身分便会公开。

由于指定法官任期为一年,实际上可能有些法官任期内无须审理任何国安案件,加上考虑《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以及近期“起底”和恐吓法官等行为,决定目前不应披露。

司法机构回复查询时指出,根据《基本法》,除了终院和高院首席法官应由无外国居留权的香港永久居民的中国公民担任外,无规定其他法官及司法人员的国籍,任命应根据他们的司法和专业才能选用,并可从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聘用。 

此外,自黎智英获保释以来,中国官媒《人民日报》、香港亲中媒体《大公报》等连日发表评论批评高院法官李运腾的裁决,香港律师会五名理事昨以个人名义发表声明,指评论明显向法院施加压力,试图干预程序公义,呼吁律政司采取行动应对。

律政司回复查询时表示,案件司法程序仍未完成,律政司不宜评论,并称社会人士有权在法律容许的范围内就法庭裁决或相关事宜发表意见或讨论。至于任何可能构成藐视法庭的行为,律政司在合适和有需要时会采取适当的跟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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