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批准易华仁申请 两商人控状一起审理 

前交通部长易华仁星期三(8日)通过代表律师向高庭提出刑事动议,寻求法官一起审理涉及两名商人王明星与林国城的所有35项控状,而不是分成两个审讯。(梁麒麟摄)
前交通部长易华仁星期三(8日)通过代表律师向高庭提出刑事动议,寻求法官一起审理涉及两名商人王明星与林国城的所有35项控状,而不是分成两个审讯。(梁麒麟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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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交通部长易华仁涉嫌贪污案未正式开审,控辩双方就针对是否分开或一起审理涉及商人王明星与林国城的两套控状,在庭上争论一天。高庭最终批准辩方申请,只就易华仁案件举行一个审讯。

高庭法官洪承利星期三(5月8日)下午5时发表裁决时指出,他同意辩方所说的,涉及王明星与林国城的两套控状有足够相似之处,可一起举行审讯;若按照控方所要求的,将涉及王明星与林国城的两套控状、分成两个审讯一前一后审理,这可能对被告不公平,让他得承担更高讼费和时间上的压力等。

庭上揭露,高庭助理主簿官日前已定下今年8月和9月举行易华仁案件的审讯。

不过,控方在法官批准联合审讯的申请后指出,不知道能否如期在8月举行审讯;辩方高级律师表示对控方这样的评语感到惊讶。案件将在下周举行下一轮的披露会议,料就审讯日期做进一步的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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